一經確認參展,就要開始籌備展品運輸事宜了。展品運輸根據需要可以選擇空運、海運和陸運。陸運包括公路和鐵路運輸兩種。根據展品的體積和重量可以拼箱或整箱運輸。運輸一般分為三段進行,國內倉庫至展出國指定港口段,港口至展場倉庫段,展場倉庫至站臺段。展品須報關,所以要按照組展公司要求提供標準的展品報關清冊、清冊總匯表及貨載衡量單等運輸文件,同時將展品運至組展公司指定的集貨倉庫。操作程序如下:
1. 運輸日期:考慮到報關、博覽會規定等建議展品運輸日期為博覽會開幕前2個月至1個半月。
2. 按要求提供運輸文件
3. 按規定時間將展品運至指定集貨倉庫:展品必須打包,包內嚴禁裝運易燃、易爆、易腐爛和有毒物品。
4. 包裝箱上必須刷上以下標記:1)嘜頭(Marks)2)展會名稱(Exhibition)3)參展企業名稱(Exhibitors)4)攤位號(Booth NO.)5)體積(Meas):長*寬*高(厘米)6)毛重/凈重(G.W/N.W):以公斤為單位7)件數:m/n 即n表示總件數,m表示第幾件。
5. 當地取貨地點:一般為自己的展位,特殊情況依照組展單位通知。
6. 展品回運:直接聯系運輸公司,組展單位協助辦理手續。
其它注意事項:
1. 每件外包裝表面,請至少在三面粘貼或印刷運輸嘜頭。
2. 在說明尺寸和重量時,請使用公制。
3. 易碎貨品外包裝須釘木架或木箱,方便運輸避免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