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球經貿摩擦指數報告》正式發布。《2021年度全球經貿摩擦指數報告》在2020年報告的基礎上進一步升級優化:第一,為了對全球經貿摩擦風險有更為精準、敏感的判斷,細化指數風險分級,由三級(低位、中位、高位)調整為五級(低位、中低位、中位、中高位和高位);第二,指數分析、分措施和分國別的分析中都納入同比分析,為發現規律性和風險預判提供了更加科學的支持;第三,增加重點領域的專題研究,對WTO爭端、貿易救濟規則、301調查、經濟制裁、232調查等進行趨勢分析。
《2021年度全球經貿摩擦指數報告》的主要發現涉及以下四方面:
一是全球指數同比穩中有降,但較大經濟體間經貿摩擦仍呈上升趨勢。《報告》顯示,全球經貿摩擦指數在2021年全年有6個月處于高位,同比減少3個月。從國家(地區)來看,2021年,印度、美國、阿根廷、歐盟、巴西和英國全球經貿摩擦指數的月均值處于高位。
二是各類措施的實施在發達經濟體與發展中經濟體差異較大,服務于國家制造業、國家安全和外交利益的意圖更加明顯。《報告》顯示,其他限制性措施在各類措施中指數月均值最高。20個國家(地區)均發布了其他限制性措施,其中,發達國家(地區)更多的采取產業補貼、投資限制和政府采購措施,位居前五的國家(地區)分別為美國、歐盟、加拿大、英國以及澳大利亞。
三是發布措施多的國家(地區)同比更為集中,受影響較大的行業幾乎都與戰略基礎物資和裝備相關。報告顯示,2021年,20個國家(地區)共計發布4071項措施,同比增長16.4%,月均339.25項,平均每個國家(地區)發布措施203.6項。超過平均值的有3個國家(地區),分別為美國、歐盟和巴西。20個國家(地區)發布的五類措施共涉及91個兩位海關編碼,占全部98個兩位海關編碼的92.9% ,較2020年略有收窄,涉及農產品、食品、化學品、藥品、機械設備、運輸設備、醫療設備以及特殊交易品等。
四是中國對全球經貿摩擦的影響相對較小,經貿措施的運用也相對較少。從全球經貿摩擦指數來看,2021年中國所有月份的全球經貿摩擦指數均處于高位以下。從全球經貿摩擦指數的排名來看,中國12月中有7個月位于11~20名之間,有3個月位于6~10名之間,僅有兩個月位于前5名,表明中國引發的全球經貿摩擦沖突相對較小。從各國(地區)發布的措施情況看,美國發布的措施最多,占20個國家(地區)發布措施總數的25%;其次是歐盟占比21.5%,巴西位居第三,占比9.6%;中國僅占比4.9%。從各具體措施分類來看,中國發布的措施總體都處于低位。比如,在貿易救濟措施領域,中國2021年未啟動調查;在進出口限制措施領域,中國占該類措施總數的1.8%,印度、美國、土耳其、歐盟、阿根廷占比分別為26%、24%、13%、8%和7%。在其他限制性措施領域,中國占該類措施總數的1.2%,美國、歐盟、印度分別占比為36%、33%、3%。
全球經貿摩擦指數在全球選取經濟、貿易、地區分布以及對華貿易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20個國家(地區)為國別樣本,對進出口關稅措施、貿易救濟措施、技術性貿易措施、進出口限制性措施以及其他限制性措施進行研究,動態掌握全球經貿摩擦主要變化及趨勢。該指數從國家(地區)選取具有全球代表性、經貿摩擦范圍界定和措施選取具有廣泛認可度,以及指數計算和方法具有科學性和合理性這三大維度進行了綜合考量。